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落实“两个责任” 致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
XX县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引领,以强化监督执纪为手段,**年以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1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9人,同比增长156%。
以上率下,带动责任落实。县委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约谈查处工作滞后的镇(街)、“零查处”的部门党(工)委书记12人(次)。在县纪委2次组织召开的查处工作推进会上,县委书记亲自到会,提出工作要求。针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30户非工商系统人员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问题,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要求查清问题、处理直接责任人、对主管部门领导实施问责。按照县委要求,县纪委对市场监管局局长等5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年3月,陕西电视台曝光县林业站原副站长李新奇“吃空饷”问题后,县委高度重视,抽调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成立调查工作组,严查快办。原任和现任林业局局长等9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分别带队深入镇村明察暗访,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20条,立案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约谈镇党委书记、镇长9人次。在县委影响带动下,各镇街、部门党委(党组)积极跟进,主要领导履责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各种形式,推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不断深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履责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层层传压,推动查处工作。
一是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进程。建立了常态化跟踪督办、定期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县纪委明确规定:常委所包抓的6个办案协作区每季度至少督办问题线索2次;各镇街纪委、派驻部门纪检组每月书面报告、每季度当面汇报问题线索处置及执纪审查情况。
二是惩戒结合,激发工作动力。出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工作考核办法》,将办案津贴与考核结果相挂钩,考核优秀的津贴提高50%,考核一般的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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