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防火工作失职、失查的有关规定
为贯彻省、地、县关于做好防火紧要期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我镇防火责任,加强防火工作的领导,使防火工作岗位到人,任务到位。经镇党委、镇政府决定: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问责。
一、工作要求
(一)全镇的防火工作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包片领导、防火专责、社区主任跟踪抓,参加防火管、巡护人员具体抓的逐级落实工作机制。
(二)防火工作要做到各负其责,要做好督办检查和查隐患、堵漏洞等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落实齐抓共管机制,使同奖同罚的责任制层层落实,严格执行问责制和防火责任追究制度。
(三)检查人员要拟定检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的目标和目的。根据被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要认真查看,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对安全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全面地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检查中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上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已得到整改;二是若没整改,原因是什么;三是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或者临时安全措施。
(四)防火紧要期要保证通讯系统畅通,手机做到24小时开机,有特殊情况,向防火专责报告联系的其他方式。做到一旦发生火警能迅速集结出发、及时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巡护人员要佩带袖标上岗,按照要求入户通知安装防火罩、大风天不准生火做饭、有无吸烟人员等项工作.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当事人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督促纠正,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六)要按照县局“四场一带”的要求,南北烧柴站、黑山村要有隔离带。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防火锹、镐等相应设施,水罐要装满水。人员必须会熟练的使用灭火机具。并做好防火的检查巡护工作。
(七)值班、值宿人员做好室内外的防火防盗的巡护,杜绝酒后上岗等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实行外出书面告知制度,不能在值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保证通讯畅通。作好值班记录。
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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