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S局纪检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
ZT建S局纪检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纪检后备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交ZT中建建纪检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ZT建股份纪办〔2017〕4号)和《ZT建X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推进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ZT建X党〔20XX〕XX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纪检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入库条件、程序,遴选出的可以作为三级企业纪检组织负责人培养的综合类人才集合和可以作为纪律审查人才培养的专业类人才集合。
第三条 坚持“统一标准、满足需求、分级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以遴选、培养、管理三个环节为着力点,建设并管理纪检人才库。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人才库建设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纪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人才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和党委干部部部长担任,纪委各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参加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 人才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人才库的规划和建设;
(二)负责人才库入库人选的审定;
(三)负责调整出库人员的审定。
第六条 集团公司纪委综合室是人才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负责人才库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人才库建设规划;
(二)负责组织人才库入库人选的推荐;
(三)负责入库人员业务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入库人员评价、调整等动态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五)负责做好入库人员信息收录、档案管理等人才库的维护与管理。
第七条 集团公司领导、部门,三级企业党组织、纪检组织负有向人才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推荐符合入库条件人选的职责。符合入库条件的管理人员也可向所在单位或部门自荐。
第三章 资格条件
第八条 可以作为三级企业纪检组织负责人培养的人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热爱纪检事业,德才兼备、敢于担当;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沟通能力。
(二)必备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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