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谋划、部署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既要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又要使自身履行职能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反腐倡廉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严明政治纪律,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一条原则来遵循
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为己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通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来保证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和步调一致,保证党的政策和各种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保证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严明政治纪律,就是看广大党员干部是否践行科学发展,看干事创业环境是否利于科学发展,看各项工作成效是否体现科学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等重大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和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障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一个宗旨来弘扬
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不仅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重要标准,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以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强化信访主渠道作用和“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热情受理群众举报并进行认真查办,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追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和企业违法排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执法监督,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反腐倡廉建设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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