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铁建某公司监察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开会时间
监察部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二、出席人员
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各处负责人。
各子分公司召开监察部长办公会,由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及纪委监察部其他人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上级监察组织、股份公司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对总经理交办事项的落实,研究制定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部署,监察决定的提出,解决讨论工作中的相关事项;
(三)审定监察部年度工作总结、重大活动安排及需要提交相关会议评审的重要管理制度;
(四)研究决定监察部审批的违纪违规案件定性处理意见;
(五)研究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和上级监察组织决定的事项;
(六)研究督查督办考核事项。
四、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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