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各县(市、区)实施分级分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特制定本意见。
一、依据疫情变化,精准构建三类防控格局
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坚持“卡点控要、条块分割、县域联动”的方针,以杜绝扩散传播为前提、以社会大局稳定为基石、以科学发展施策求长远,按照精确防范、精准处置、精细管理原则,进一步划定分类防控区域,构建防控体系格局。
(一)分类依据。依据市疫情防控指挥最新数据,按照各县(市、区)累计确诊、疑似病例数以及密切接触者数量等情况,将全市所有X个市、X个县、X个区分别划为Ⅰ类、Ⅱ类、Ⅲ类防控区域。
(二)分类标准。Ⅰ类防控区域4个:累计确诊和疑似病例数较多的县(市、区),包括XX、XX、XX、XX;Ⅱ类防控区域X个:存在确诊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相对较少的县(市、区),包括XX、XX、XX、XX、XX;Ⅲ类防控区域X个:无确诊、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较少的县(市、区),包括XX、XX、XX、XX、XX、XX、XX、XX。
(三)防控方式。防控区域类别随疫情动态变化,以7天为一个周期进行调整,自文件发布起为第一个周期第一天。按照疫情程度,分别实施封闭式管理和区域单元内流动式管理。
二、按照标准分类,精确做好防控区域工作
各县(市、区)要始终扛稳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坚持科学防控、统筹防控、依法防控,一体化推进防控工作进程;要建立风险评估小组,依法估测疫情防控形势,依法科学审慎决策,依法精准实施防控措施,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突出抓好重点任务。
(一)Ⅰ类防控区域。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地图标记为红色。相关县、市、区严格落实“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疫情监测、流调、分析、报告和管理,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检查督导,尽量推迟中小企业和商户复工复产时间,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措施,坚决守住疫情不扩散、不蔓延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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