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xx大姐居家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的监管,更好地鼓励扶持示范基地在引领妇女居家创业就业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近期,市妇联采取自查、抽查的方式,对20xx、20xx两年命名的7xx处示范基地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xx大姐创业就业示范基地扶持资金是指,20xx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全市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的意见》(办字〔20xx〕1xx号),“今后五年,市财政按现行就业政策每年从就业创业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的扶持资金,支持妇女就业创业”。 20xx年市财政开始列支该项资金,市妇联与市人社、市财政经过多次协商,就资金使用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由市妇联命名xx大姐居家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从中选出带动妇女创业就业人数多,发展潜力大,发挥作用好、带动能力强的基地给予奖励扶持。基地命名、扶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县区妇联初审上报,市妇联复审后报市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市妇联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形成《关于xx大姐居家创业就业扶持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付至县区财政。从20xx年开始,突出精准扶贫工作业绩突出(每个基地至少帮助1―2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的示范基地给予扶持,20xx、20xx年,共扶持示范基地7xx处,发放资金xx00万元,其中家庭手工业xx0处,商业贸易9处,家庭服务业5处,农家乐旅游2处,特色种养业18处。
二、 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拨付情况。从调研情况看,市财政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县区财政后,再发放到基地企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由县区妇联财政账号直接拨付。兰山区妇联联合区财政制定下发了《兰山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兰妇发(20xx)1xx号),资金通过区妇联财政账号直接拨付给镇街道财政账户,由镇街道财政统一拨付给相关基地企业,镇街道提供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费县、莒南县妇联向县财政申请至县妇联账号,再通过县妇联账号直接拨付基地,基地给县妇联开具收据。临港区由财政局拨付到区党群局,再由区党群局拨付给基地企业,基地给党群局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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