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监察执法巡查制度
一、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上岗执勤巡查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有关法律文书、收费票据和罚款单据。
二、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规划区域内、对责任书中主要职责进行巡查,切实履行职责,并在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提高巡查密度,避免巡查盲区,严禁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视而不管,造成管理疏漏。
三、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之内及时发现并查处。
四、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值勤巡查时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五、城建监察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纠正违章时,应按照法规,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六、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时,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禁使用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单据。
七、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应将罚款和暂扣物品在当天上缴入库,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
八、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应爱护交通工具和有关装备,保持联络畅通,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九、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勤时,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做到“三理”(纠正违章有理、宣传教育讲理、处罚尺度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十、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有关文书,便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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