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巡查工作的心得体会
巡查工作是市、县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和中纪委关于对巡视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给市、县党委的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让巡查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新挑战。
一、困难和问题
一是没有常设的组织机构。从**年度县委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虽然县委高度重视,但主要还是由县纪委党风室来组织开展,缺乏常规统筹性,容易让巡查工作造成紧一时松一时的局面,对巡查工作没有规范的指导,与上级的对接缺少落脚点。
二是巡查工作不深入,大多停留在面上。巡查过程中,把重点放在了核对票据,制度是否有上,而没有时间深入一些关键问题,没有真实反映被巡查对象的真实情况,更没有看制度是否真正执行,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容易形成巡查工作只是侧重于台帐资料,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情况。
三是巡查力量薄弱。县委巡查队伍的组成主要是临时从县乡、财政、农经审计等部门抽调出来的工作人员,而且熟悉财经、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的人员很少,很难在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即使是业务骨干,也不能完全确保时间,势必影响巡查工作质量。
四是巡查方式单一。对巡查单位和所属部门进行走访按步就班,缺乏深度,问卷调查和群众参与面不够,另外谈话的方式和内容过于简捷,不够全面和深入。对涉及财经、招投标等一些带有专业性的问题仅凭个人经验,执行标准不统一。
五是巡查结果的应用力度不大。巡查结果公示、公开的范围不大,只对巡查单位领导班子作了反馈,对于结果的应用和整改成效缺乏有效跟踪,仅限于书面报告,后续对整改落实检查工作未完全到位。没有完全起到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二、原因分析
一是巡查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巡查仅仅依据县委实施方案作为整个巡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有一定的操作性但不是长效机制,缺乏工作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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