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研和执法执勤车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市级)
为了建立健全调研和执法执勤车辆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车辆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轻事故损失,保障人员和车辆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调研和执法执勤车辆安全事故(事件)的总预案,适用于车辆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损失的车辆起火、车辆故障、车辆交通事故、车辆盗抢和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切实履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安全事故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开展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依法规范,加强宣传。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夯实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律基础。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综合管理能力。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队伍。
三、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调研和执法执勤车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车辆管理科全体在编人员及车队驾驶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及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车辆管理科科长)担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调研和执法执勤车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2.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3.对车辆事故(事件)做出调查、评估、报告和通报,必要时协助公安、交警对车辆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取证。
4.完善车辆事故(事件)监测和预防系统,做好应急物资及设备的储备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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