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我部于2012年11月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教技函〔2012〕70号),共批复682个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为及时掌握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进展,2013年底,我部组织各地报送了试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现将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试点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除个别省份外,多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较为重视,有组织、有指导、有推动,落实了工作方案、保障措施等,保证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宁夏等22省(区、市)有专门的工作安排,其中北京、安徽、湖北、湖南制定了省级试点工作方案,北京、江苏、福建、湖南、广西、宁夏落实了试点工作保障措施,湖南、广西、宁夏、福建、北京分别安排试点工作专项经费3000万、1300万、641万、500万和200万;浙江各地市、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重庆建立了“以奖代补”机制、甘肃建立了奖惩机制,有效激励试点工作的开展。此外,黑龙江、河北、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8省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试点典型经验进行了宣传推广,发挥了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长春市举办了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场会,以应用为核心积极推进试点。
二、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根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已涌现出一批教育信息化先进典型。
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方面,安徽省芜湖市教育局探索“在线课堂”模式,县、镇学校帮助教学点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四川省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创办网校,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近2万学生提供“同步课堂”服务,使远端学校学生成绩显著提高;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打造“名校网络课堂”,为全国近70万师生提供优质资源服务;河南省郑州市搭建“班班通”智能化课堂录、直播系统,初步尝试利用远程直播培训新疆哈密教师。这些试点单位在利用信息化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薄弱环节方面探索出了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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