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需持介绍信,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查阅.
3、借阅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勾划、涂改、圈点、裁剪、损坏,否则取消借阅权.对于将档案丢失者要追究责任.
4、借阅各项档案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5、公司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由本人向档案室交回借用的全部资料,否则,主管调动部门不予开调令.
6、工作调出,必须将档案、科技书、资料全部交加,外出参加科技性会议带回的资料,一律交档案室存放.
7、经批准查阅的绝密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文,不得带出室外查阅、翻印和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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