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XX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XXX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XX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余组通[2018]3号)要求,现就20XX年度局属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召开20XX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单位实际,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进行深刻党性分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中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方法步骤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党支部设党小组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传、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在前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核心要义,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