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团员发展条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团员的质量,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第二条 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不断把先进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员标准
第四条 根据《团章》要求,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发展新团员应具备的条件是:
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②有为祖国、为人民而学习的正确目的和勤奋学习的态度。
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能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
④对共青团组织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⑤能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决策,敢于与不良倾向、现象作斗争。
⑥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要防止仅仅把学习成绩的好差作为入团的主要标准或唯一标准。
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对于提出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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