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创建党建特色品牌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功能,发挥“走在前、作表率”作用,凝聚起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工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党建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统领、坚持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落实责任、坚持创新创优,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着力提高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二、创建目标
创建党建特色品牌,是机关党建强化服务理念、拉高工作标杆、发挥党组织作用的一个重要载体。创建工作要主动把机关党的建设融入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找准结合点、选好切入点、抓住着力点,把党建品牌做实、做细、做出特色,使之成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和示范阵地。
三、创建范围
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四、创建标准
机关党建特色品牌按照“五有”的标准创建。
(一)有独创性的标识。党建特色品牌应有名称和标识。名称能充分体现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本质特点和核心要求,准确清晰、易懂易记、简短有力。品牌标识根据名称设计,符合单位行业特征,具有独创性、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性,简洁、生动、形象,易于识别。
(二)有准确性的内涵。内涵要丰富深刻、概括精准、能够准确反映品牌的本质特点、服务宗旨、工作精神、核心价值观。同时要紧扣本单位工作责任与使命,把学习理念、行为理念、工作理念、作风理念、创新理念、服务理念等融入品牌创建,力求先进精辟,可操作性强。
(三)有广泛性的参与。要动员党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品牌创建,把创建机关党建品牌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党员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创设主题鲜明、紧贴实际、参与面广的品牌载体,使党员干部在党建品牌创建中展风采、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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