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岗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意见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市级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党员示范岗”评比表彰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建立和完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机关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塑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新形象,为建设和谐、幸福的新江阴提供精神动力。
市级机关各条战线上的共产党员群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党员示范岗”的评比。参加“党员示范岗”评比的群体,党员要占60%以上。参加评比的个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党员示范岗”的总体要求是所在岗位的党员政治思想好、业务技能好、爱岗敬业好、务实作风好、廉洁自律好,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本部门的各项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在本单位本系统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体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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