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关于促进农村“三变”改革落地生根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议:要大力促进农村“三变”改革落地生根。
农村“三变”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是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个重要举措。它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加速了农业结构深度调整;二是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三是实现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创新了产业扶贫精准模式。
以市为例,镇挂镇村11户农民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成立了兴农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目前已有357户农民入股。全体社员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设备入股、技术入股等方式转变身份,成为享受利润分红的股东,同时可以参与种植、维护、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坐地解决了社员打工结业问题,人均年工资收入近2万元,逐步形成人人受益、家家分红的致富效应。但是合作社运作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投资成本大收益慢,企业融资困难。二是农户收益存在风险,收入无法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思考和建议:
一、通力打造“股份农民”
“三变”改革的核心就是实行“股份制合作”,让农民拥有股份,打造“股份农民”,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实现“耕者有其股”。要研究制定规范合同样本、资源资金折股量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股权收益分配和分红机制、股权退出机制、备案制度,做到可操作、可交易、可进出,让大家规范入股、放心入股。
具体实施中,可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一)开展农村土地(林地)股份化运作。
有三种形式:农户以承包土地(林地)经营权直接入股到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农户以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成立股份合作社,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到经营主体;成立土地(林地)股份合作社,自主运营,形成规模化生产。
(二)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
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试点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农民盘活闲置房屋资产,以住房使用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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