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方案
按照庆民宗发【2018】5号《大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为抓手,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红岗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三、范围和目标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在全区各部门、杏树岗镇、各社区中开展。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使社会各界更加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断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自7月1日开始,8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15日)。
7月中旬,区民宗局组织召开红岗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动员会,研究制定《红岗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区民宗局负责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宣传方案。镇、各社区、各部门要在*月*日前召开动员会,广泛动员,层层部署。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自身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8月15日)。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红岗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逐一实施,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同时。定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有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8月15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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