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民行部门收集申诉案件线索经验做法
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少的情况,***市院民行科加大民行检察职能的宣传力度,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民行检察工作职责,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民行检察工作,从而拓宽民行案件的案源渠道,推动民行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到市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社区法律服务所进行走访、座谈,达成共识后,在这些单位建立了***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接待站,由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代为接待申诉当事人。并且在每个接待站悬挂的宣传板上详细介绍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责、受案范围(包括受理国有资产流失等公益诉讼案件)、联系方法等内容。接待站经过审查当事人的申诉材料后,认为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一款四项情形的,便以代理人的身份将案件转到检察机关,从而启动再审程序。这种方式,受到广大群众和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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