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督查
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解决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经国务院批准,1月上中旬,民政部会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组成11个中央部门督查组,对北京、天津等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合进行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等。同时,会同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劳动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参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4个联合督查组,对山西、内蒙古、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8省(区)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情况和劳动就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此次督查参与部门之多,督查内容关系基本民生之重、督查范围之大,在民政工作安排上都是少有的。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各相关部门对民生工作的支持,在此,我代表民政部向参与督查的中央各部委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前,民政部已发出通知,对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督查采取地方自查与中央抽查相结合的做法。目前,各地省、市、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全面自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天,我们召开视频会议,主要是对由民政部协调的中央部门督查组的督查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落实好中办、国办联合督查组的督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此次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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