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部直属机关纪检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5月13日,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5月23日,中央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专门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求我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在会议上作总结讲话,对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中央的要求,部党组印发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部署意见。现在,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扎实工作。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抓好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制订并实施《工作规划》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2007年底,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要抓紧制订并实施《工作规划》。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制订并实施《工作规划》列入了2008年工作要点。已印发的《工作规划》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作出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项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部署,提出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措施,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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