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长在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总结2010年以来民政法制工作,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法制建设任务,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近年来民政法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0年“长沙会议”以来,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工作的意见》,推进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民政行政行为,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依法接受监督,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民政法制工作成绩显著,有力地引领和促进了民政事业发展。
(一)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3年多来,我们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大力推进民政政策创制,推动一大批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出台,在建立比较完整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上迈出重要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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