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长在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上午,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胜利闭幕了。下午,我们召开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我着重讲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2007 年民政工作的安排,二是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对2007年民政工作的安排,如果说是立足现实,对当前民政工作的部署,那么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则是面向未来对民政工作的思考。今天,讲这两方面的内容,主要基于安排部署民政工作,既要注重2007年民政工作,又要考虑“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
一、关于对2007年民政工作的安排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多年来涉及民政工作内容最多的一个中央决定,几乎所有民政业务都在《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有的是详细阐述,有的是高度概括,有的是蕴涵其中。许多民政工作已经成为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党的工作安排。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责任重大,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的作用重要。刚刚闭幕的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民政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动员部署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涵盖了民政事业的各个领域,尤其是确定了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民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是“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蓝图。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力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方位上达到新的水平,在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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