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政部门坚持“保民生、促稳定”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工作方针,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贡献。
一、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落实低保城乡统筹政策,提高低保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16年以前低保执行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两条线,当年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xx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xx元,月人均xx元,城乡人均相差xx元。当年修订《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城乡统筹、按户施保、补差发放”制度。经过4年的运行,完成了低保制度设计、工作程序、保障标准和资金管理“四个统筹”,全面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工作。到20XX年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xx元,7月份低保对象xx人,占全县总人口比例9.2%,上半年发放资金xx万元,月人均补差标准xx元,人均月补差标准每年增长幅度约xx元。
低保政策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老、幼、病、残、寡等特殊家庭设定收入核减,将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纳入家庭必需性支出,让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当前低保对象9692人,其中城镇户籍1462人、农村8230人。老年人7689人、重病人员214人、残疾人员1804人、未成年人374人。这些特殊困低保家庭的补助标准人均在xx-xx元左右。
(二)落实特困救助供养政策,保障鳏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全县特困供养206人,集中供养88人,分散供养118人,集中供养率42.7%。特困供养标准城乡统筹,每人每月xx元,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上半年发放供养资金xx万元;全面开展照料护理服务工作,规范服务内容,半失能和全失能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月人均xx元和xx元,上半年发放照料护理资金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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