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XX市巾帼文明岗和XX市“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按照XXY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XX市巾帼文明岗、XX省“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XX妇巾办字[XXXX]4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全市地税系统妇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地税系统“巾帼文明岗”品牌,引领广大妇女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岗位建功,为“三强一富一美”新XX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现就全系统评选推荐XX市巾帼文明岗、XX市“巾帼建功”标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积极参与“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活动,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已经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市级“巾帼建功”标兵的优秀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均可参评。
XX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给全市地税系统的名额为:XX市“巾帼文明岗”5个,XX市“巾帼建功”标兵4名。请各单位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推荐1个集体(巾帼文明岗)或1名个人(巾帼建功标兵)。
二、评选条件
(一)XX市“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和文明建设规划,有专人负责,重视女性发展,培养女性人才,定期指导和检查,有明确规范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立足创建。坚持科学发展,明确争创计划和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有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践行文明岗“三进”活动(进行业、进社区、进乡村),在岗位建功、为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成绩突出。
3、优质服务。岗位成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对“巾帼建功”活动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注重团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文明从业,服务意识强。在本行业为民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群众满意度较高。
4、示范性强。严格遵守《XX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已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或受到市局正式表彰,以文件为准)。
(二)XX市“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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