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量化管理办法(1)
为切实加强镇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四为”干部,有效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干部工作作风严谨,队伍充满活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不包括市管领导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积分制与绩效奖金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年终按规定人平绩效考核奖金结算到部门,各部门按每人得分的比率发放绩效奖金。实行“日清、月结、年评”的考评方式。每月的得扣分情况和评比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绩效办登记保存。镇绩效办再根据参会情况、平时督查情况确定每月的得分情况,于每月的10号到15号对上月的得分情况予以公布。设定基础分100分,根据当月绩效考评结果,在100分的基础上相应加减,得出月浮动总分,当月浮动总分低于60分则无绩效奖。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惠平任组长,石建兵、郭慕升、柳湘红任副组长,刘鹏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市管领导干部按市绩效考核办的规定考核,其它党委扩大会成员参与分管或协管部门一同考核,分管多部门的取平均值。绩效考核办成员按平均奖享受绩效考核奖。
三、考核内容
从纪律作风、工作实效、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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