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管理队伍(分值 10 分)
1、各村要成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确定行政村主任为负责人。(分值5分)
2、各村要聘请1名以上的交通安全协管员(可由村、组干部兼任)。(分值 2分)
3、各村民小组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联络员,负责本组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汇总与上报。(分值3分)
二、日常管理(分值40 分)
1、有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台账,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底数清,情况明。(分值5分)
2、熟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道路隐患排查台账,每月及时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隐患上报情况记录、整治建议及整治记录。(分值6分)
3、有违法驾驶人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逐项记录。(分值3分)
4、有违法机动车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机动车型号、车牌号、驾驶人基本情况、年审年检等)逐项记录。(分值3分)
5、与辖区所有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分值3分)
三、宣传教育(分值20 分)
1、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分值5分)
2、每月对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到会人员不低于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底数的90%,有学习记录及签到册。(分值8分)
3、村广播室播放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每周不少于1次。(分值7分)
四、事故预防 (分值20 分)
1、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累计死亡1人、死亡2人、死亡3人及以上的,分别扣5分、8分、12分;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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