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建立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前沿哨所,也是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触须,更代表着地方党委政府的形象,派出所工作的好坏,民警形象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也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因而派出所的日常执法办案及服务群众,都必须坚持公道正派、热情服务,无论是服务还是执法,都必须是在阳光下作业。同时,在社会日益信息化的今天,社会透明度越来越强,公安执法的任何一环节都必须规范,不容一丝差错。否则,会被炒得满天飞,引起群众不满。因此,加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机制,愈来愈重要,这也符合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中的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当前我县公安派出所的现状及要求,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派出所监督机制。
一、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
1、加强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
近期,上至公安部、省厅都对公安派出所实行月检查、季通报、总排名,同时,我市治安部门还推出派出所长到期轮换制(规定城区派出所最长三年,农村派出所最长五年),就是加强内各监督机制的最好的体现。
2、加强派出所网上执法力度,实行案件办理阳光作业监督机制
派出所无论办理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要实行网上作业,从受案、处理、执行统统在网上操作,按流程进行,每一起案件都实行阳光作业,避免了办人情案、不公案,逐步完成由陈旧型简单执法、随意执法向新型网络执法、责任执法和监督执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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