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区〔2020〕1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推动深圳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上率先破题,率先建成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率先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协同配合,认真推进落实。
科技部深圳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推动深圳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上率先破题,率先建成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率先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下简称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创新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创新的领导,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健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为突破口,以集聚全球创新要素和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力争达到4.8%,PCT专利申请量超过2.5万件,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8%,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全球高端创新人才、创新要素和高科技企业高度集聚,形成若干具有创新竞争优势的全球性产业集群,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
二、建设国际科技创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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