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后镇关于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具体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牢牢把握《条例》的原则和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尽责,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洋后镇不断对照《条例》要求,逐项对标对表,找短板,补差距,抓好任务落实,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把宣传贯彻《条例》延伸拓展到基层、覆盖到广大干部群众,推动宣传思想工作真正实起来、强起来。
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成立洋后镇党委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第一责任人、镇党委书记杨英恩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远升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相关站办和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宣传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门负责分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二、加强理论工作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党的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发挥党委业余讲师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宣讲工作队伍和平台作用,面向基层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通俗化宣讲活动;加强理论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理论宣传和引导,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进行辨析批驳。
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和宣传部会议精神,每月定期召开洋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和《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民法典》等内容,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开展学习研讨,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专题学习和研讨中,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
三、加强宣传工作
1、以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宣传工作为着力点,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基层宣传工作打牢基础、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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