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现就《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 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的课程设置
(一)本科课程设置
4门必修课: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原理”) 3学分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简称“概论”) 6学分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 2学分
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 3学分
另外,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选修课。
(二)专科课程设置
2门必修课:
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学分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学分
(三)本、专科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2学分,专科1学分。有关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规定执行。
(四)民办高等学校和中外合作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按照本规定执行。
(五)成人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另行通知。
二、本科、专科必修课程的基本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着重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着重讲授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原理,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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