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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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核方法
第三章 季度考核
第四章 年度考核
第五章 申诉及其处理
第六章 附则
附件一 季度考核流程图
附件二 考核评分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三 考核指标评定表
附件四 考核统计表
附件五 考核申诉流程图、表格
附件六 中层管理人员周边考核交叉表
第一章 总则
适用范围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核。总经理由董事会负责考核,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之内。
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行政事务、销售/营销、技术、财务、工勤等各类人员。分公司经理考核参见《新兰化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考核目的
员工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公平、公正;
多角度考核。
考核用途
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薪酬分配;
职务升降;
岗位调动;
员工培训。
第二章 考核方法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季度考核于各季度结束后十日内完成;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完成。
考核职责划分
考核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四总师、人力资源部部长组成公司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考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级的综合评定;
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人力资源部职责
作为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机构,主要负责:
对各部门进行各项考核工作的培训与指导;
对各部门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协调、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对各部门季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对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
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奖金发放、工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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