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
×××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区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建议书(×委组〔2016〕88号)的要求,我局将对×××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审计范围及内容
×××同志2012年4月至20XX年3月任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区分局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XX年7月13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予以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区审计局
20XX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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