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五水共治工作简报
自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五水共治”工作以来,和源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足公安职能,加强工作对接,建立四大机制,全力护航“五水共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河道警长机制。和源市召开“五水共治”动员大会后,市局立即召开党委会,紧紧围绕“强化公安职能,如何护航‘五水共治’”积极开展讨论研究,提高思想认识,达成护航共识,并结合全市河道分布情况,及时跟进配套措施,迅速建立河道警长制,由局长担任总警长,各党委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一条主要河道的分警长,各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所在辖区河道的警长,主动配合各“河长”开展工作,并规定“三个一”制度,即每月对所承包的河道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对河道周边的企业至少开展一次排摸,对生活在河道附近的村民至少开展一次走访,通过深入实地,走进群众,了解情况,掌握实情,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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