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更好担当检察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童建明
《 人民日报 》( 20XX年12月21日 第 09 版)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肩负着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使命。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
在我国,党领导人民制定体现党和人民统一意志的宪法法律,人民自觉接受宪法法律确认的党的领导,党自身也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丢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优势。检察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广大检察人员要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事项等,主动向党中央、地方党委请示报告,确保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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