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
20XX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内和国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治公安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要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的内在关系,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严格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规定,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要坚决彻底肃清周永康、王立军等人践踏法治、破坏法治的流毒影响,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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