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档案法规,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为发展档案事业尽职尽责。
2、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掌握本机关种类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保护、利用的知识和技能,搞好所属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3、 对本单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按时收集、分类、整理、组卷、书写编目、保证案卷质量、做到管理科学,方便利用,努力实践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4、 坚持原则,保守机密,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不将档案材料擅自带离工作岗位或给无关人员传阅。
5、 热情接待查档人员,为查档者提供方便,提供档案做到及时、准确。
6、 做好档案信息利用,资料收集,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和档案统计工作。
7、 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和统计工作。
8、 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确无利用价值的档案材料提出存毁意见,编造销毁清册,经领导和单位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档案借阅制度
1、职能部门人员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方可查阅。
2、借阅机密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阅览室内查阅。
3、外单位查阅本单位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利用目的,内容及来人政治面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但一律不得借出。
4、借阅档案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抄录、复印和拍照原文。
5、借阅人员必须爱惜档案、资料,保持档案的清洁与完整,不得在档案上勾划、涂改、污损、抽页,注意保密,不得转借和遗失。如发现问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6、档案员有责任检查借阅者归还的档案,了解保管情况和利用效果。借阅人员有义务汇报、介绍利用情况。
7、借阅期限,按要求用毕归还。如需借走,或延长时间,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方可办续借手续,期限为期一年,到期必须归还
档案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统一。
2、机密档案要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措施。
3、机密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严格的领导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场所阅读,不得外借。
5、机密档案不准摘抄或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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