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把握好以下内容。
(一)组织健全
1.支部设置健全完善。党支部班子配备齐全,结构合理;支委会成员分工明确,素质较高;支委数量、党小组设置符合要求;按规定时限进行换届,成员出缺时能够及时补选。
2.支部书记能力突出。党支部书记能力强,作风正,熟悉党支部工作内容,掌握党支部工作方法;党支部书记必须为本科室主要负责人,能够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较好地履行“一岗双责”。
3.支部班子团结有力。支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够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支委会成员思想统一,团结协作,勤政务实,在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中,具备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制度完善
4.党建责任落实到位。支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谋划党建工作思路,完善党建工作措施,改进党建工作方法,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地生根。
5.“三会一课”落实到位。党支部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认真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6.组织生活落实到位。从严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坚持经常、贯穿始终。
(三)运行规范
7.党员发展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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