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人员成立调研组,开展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于20xx年11月14日至12月1日,深入江西坡、龙吟等7个乡镇(街道办),细寨、红寨等4个村(社区),民宗局、创建办等11个党政机关,高棉中学等4所学校和青山清真寺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
xx县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部,国土面积1453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街道)90个村(社区),总人口34万人,其中汉族24万人,占71%,少数民族10万人,占29%。人口超过7000人的少数民族有:布依族3.28万人;苗族3.29万人;回族7800人;黎族1.90万人;彝族1.14万人等。
中共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州委办字(20xx)165号文件,及时研究制定印发《xx县20xx―20xx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总体上与州委、州政府安排同步,坚持“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三年巩固提高”。
20xx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启动后,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展集中宣传学习教育活动。12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签订了“xx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责任状》,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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