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调查分析与建议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审判工作一样,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桥梁纽带,是反映司法效果的坐标。近年来,湖南省宜章县法院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强化措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还是呈逐年上升态势,居高不下,大量的申诉信访给法院信访复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影响了上级机关的办公秩序,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笔者以宜章县法院为例,对基层法院在政法委涉法涉诉接访中心信访登记反映出来的信访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镜,梳理和认清信访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
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主体多元化。
来访群众有普通百姓、农民工等常见来访群体,也有孤寡老人、低保户、下岗职工等众多弱势群体,还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户、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户等特殊群体,来访群众以社会弱势群体为主,且5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
(二)涉法涉诉信访诉求问题扩大。
根据立案信访部门统计情况看,“求决”和“申诉”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占很大比例,涉法涉诉信访诉求问题集中在对法院裁决不服,对强制措施及诉讼程序、执行的不满等。有企业改制、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三农问题、城镇拆迁安置问题。2015年,统计来信来访71件,其中涉及刑事审判信访6件8人,涉及民事审判信访为24件40人,涉及执行信访40件60人,涉及房屋拆迁纠纷1件2人。以民商事执行为主,刑事及附带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呈逐年上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层面逐年扩大,包含法院审判执行的各个方面。
(三)重访、缠访案件数量上升。
有的案件上访至上三级法院,甚至多次进京上访,上访数年。如宜章法院已移交稳控的信访人谭某、李某,历经(92)法刑初字第79号宜章法院刑事判决,(92)刑一终字第157号郴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2008)郴刑再终字第2号郴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2012)湘高法刑监字第151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驳回,上访至今,仍有越级上访的倾向,类似此案的上访人现已成为职业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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