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区信访局:
**年,我镇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促进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为**镇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根据《**区**年度信访稳定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裕信组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年度信访稳定工作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上级信访部门和区信访局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将信访工作纳入本镇的全局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了镇信访稳定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镇信访维稳工作要点》,镇班子定期不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信访工作,着力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2、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落实信访责任意识,明确镇党委书记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镇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直接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信访专干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同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查究制,对出现重大信访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逆向追究和责任倒查。(标准分2分,自评分2分)
3、加强目标管理。镇党委、政府年初即与下属单位及13个村(居)签订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他们的信访工作目标,适时组织年中、年底信访维稳工作检查,并严格依据目标考核办法兑现奖惩,从而建立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在年终,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并按照区下发的考核办法进行自查自评。(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二、信访情况(标准分55分,自评分55分)
1、进京非访。全年无一例进京非访现象发生。(标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2、进京正常上访。我镇全年无进京正常上访个案发生。(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3、去省上访。全年无一例去省上访现象发生。(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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