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及省、市、县“十项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二、经费开支要按财政预算,有支出方案。严格专项开支,严禁未经县政府批准新增债务。
三、购买设施、设备和装修、维修等,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四、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城市管理其它工作需要产生的接待、误餐开支,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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