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福利院财务资金双代管制度
为规范农村福利院财务制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快资金运行速度,保证资金安全完整,保障福利院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从 20xx年8月1日 起,推行农村福利院财务资金“双代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利院财务资金统一实行“双代管”。
参照《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管”实施办法》的规定,农村福利院的财务和资金统一由乡镇财政所内设的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实行“双代管”。
二、福利院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
自20xx年8月1日起 ,所有农村福利院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福利院原有银行或信用社账户一律撤销。乡镇财政所在“村级财务双代管专用账户”中设立“福利院资金”科目,实行单独核算。福利院按一定标准领取备用金,实行报账制度。
三、福利院账务由财政所专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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