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参照省、市公司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务车辆,包括属于公司产权的所有车辆及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租赁、调用的车辆,但不包括生产用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配置
(一)公司领导配备公务用车按省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公务用车,但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统一调剂使用;各部门单位严禁配置固定公务车辆。
(三)生产单位公务用车根据实际需求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
(一)所有公务车辆实行专车专驾,配备专职驾驶员。
(二)公司领导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委托车辆服务部门统一管理。
(三)在城区范围内公务实行交通补贴制,根据不同岗位,每月将交通补贴纳入与工资同步发放,凡在城区范围内即东至245省道、南至245省道、西至高速路、北至金沙江路的公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派公务车辆。(事故抢险、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必须派车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