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公安机关辅警制度建设的建议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制度在警务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必须大力推进辅警相关立法或规范化制度保障建设工作,构建一个公安部门规章统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为延伸的法律体系,在一定范围内赋予辅警以辅助性执法权,加强辅警组织管理与建设,优化辅警招录、培训、考核等机制,健全辅警法律责任归结制度,建设辅警专项资金财政机制及薪酬待遇保障机制。
以石泉县公安为例:
一是制定制度管理体系。将辅警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健全、高效运行政府牵头,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分工负责,公安管理使用的辅警管理规范机制。
二是开辟层级晋升通道。科学首次评定、薪酬动态调整、社会保险到位。依法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据层级设置相对应的层级津贴,并按层级评定动态调整。但是,辅警管理改革存在个体素质差异大、整体素养偏低,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等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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