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1)
为强化我院司法警察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规范业务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情况
队长:xx
副队长:xx
成员:xx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队容队貌整洁。队长负责法警队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
2、健全簿、卡、册,做到簿、卡、册齐全。簿、卡、册由内勤负责管理,队长每季度检查一次。
3、加强警用物质装备、警具和警车的管理,警用物质装备、警具和警车由队长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为审判工作服务。
4、司法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5、严格贯彻司法警察仪表形象建设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司法警察形象的行为,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6、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不准着警服在公共场合饮酒。
7、司法警察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专业训练制度
1、制定训练进度表。
2、队长负责组织骨干备课示教,具体落实训练计划。
3、掌握和登记训练情况,建立登记统计制度。
4、队长负责组织实施补训、复训工作。
5、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成绩优秀者队内上报院内给予奖励。
6、对上级部门安排的训练计划要认真组织实施。
四、值庭制度
1、刑事审判庭案件由xx队长带队负责,民事审判一庭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副队长xx带队负责。院各庭室刑事案件需要法警申请单、提押票应在开庭前三日交法警队,法警队负责人根据案件性质、时间等情况合理安排值庭法警,否则不予安排值庭。
2、值庭法警要着装整齐,严格遵守值庭程序,按照值庭的位置区分和姿势动作有关规定正确值庭。
3、值庭法警要服从审判长的领导和指挥。
4、值庭法警要在值庭登记簿上签字,进行备案。
5、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五、押解、看管人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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