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我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基础地位。当前,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伴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也必然进入一个改革创新的发展阶段。对此,湖南省娄底市编办高度重视,办党组书记、主任李正华同志在全办会议上提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加强探索创新的要求。为积极响应号召,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娄底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领会深化改革精神的基础上,围绕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加强调研,就如何创新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力求在探索中取得创新,在创新中有所突破,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和质量。
一是坚持理念创新,强化发展意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对创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断,把创新发展提到事关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高度。面临新形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应自觉树立唯创新才有活力,唯创新才能发展的理念,增强创新意识,激发创新动力,尝试探索事业单位跟踪和动态监管评价体系,努力推动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上水平。同时,树立加大宣传创新促管理的观念,切实把舆论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不断创新内容、方式和载体,讲求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介,着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广度和深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聘请专家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并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有关精神,准确把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通过宣传引领,让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办理法人登记在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保障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自觉按照法定的管辖权限、登记范围、条件和程序,接受登记机关管理,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形成“要我登记”为“我要登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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