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调研建议
近年来,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我们不断探索提高登记管理效率的方式方法,逐步加大对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现就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探讨以下:
一是收费与交费的矛盾。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日趋完善,对登记申报材料的审查也日益严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事业单位登记必须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20xx年,省、市登记管理局明确提出“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今后,凡未提交《事业单位章程》及验资报告的,一律不予受理”。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服字[20xx]261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验资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收费1000元;在50万―100万元的,收费1500元。以这个标准计算,事业单位办理验资报告最少交纳1000元,加上初始登记费、网上登记光盘费、公告费等,办理登记至少花费1500元。就**县调查结果来看,90%以上的单位认为办理登记费用太高。为此,多数单位持等待、观望态度,个别单位产生为难或抵触情绪,甚至有的找领导说情,要求减免费用。收费与交费的矛盾成为影响和制约登记管理工作进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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