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坚持把加强基层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积极筹备,稳步推进,探索建立基层巡察工作制度,力争逐步形成符合上级精神、具有地方特色、务实高效的巡察工作机制。
一、规范组织实施,积极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开展
精心部署谋划,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淮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同时成立4个区委巡察组,摸排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干部,组建了20人的组长库和150人的工作人员库,巡察前组织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巡察工作业务,交流心得体会,探讨具体问题和典型事例,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3+X制度体系。研究下发了《中共淮安区委2016-20XX年巡察工作规划》《中共淮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按照“区级巡察到乡镇、延伸到村”的要求,确保实现全区96家被巡察单位五年全覆盖。编印巡察工作手册,制订《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信访件分类处理意见》等X项配套制度,从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来信来访、问题线索处置、巡察报告撰写等各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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