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1)
第一章 概况
一、编制目的
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二)《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
(三)《公安部关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在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爆炸、纵火、投毒、劫持人质车辆、命案等恶性重特大刑事案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本预案。
(一)发生死亡两人以上的命案;
(二)发生故意爆炸案件,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劫持人质案件;
(四)公共场所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投毒案件;
(五)公共场发生的所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纵火案件;
(六)公共场所发生的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抢劫、破坏案件;
(七)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发生的打砸抢刑事犯罪案件。
四、处置原则
坚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一指挥,整体作战,做到早期发现、及时处置,遏制事态发展,消除影响,有效恢复秩序。
(一)统一指挥,整体作战。 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整体效能。
(二)反应迅速,高效灵敏。 要准确确定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判断案件的类型、性质、危害,及时实施处置措施。
(三)控制事态,先期处置。 当情况特别紧急、事态急剧恶化时,各公安派出所和刑侦中队要在本预案总的原则下,先期开展工作,边处置,边报告,及时控制事态,防止扩大蔓延,减少和降低危害。
(四)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在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明性质,分清责任,依法行政,依法处理。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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